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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图书馆清理读者遗留物品的通知

时间:2023-12-26

全校师生读者:

为营造图书馆内良好有序的阅读学习环境,保障读者公平合理使用公共资源,规范馆舍公共空间使用,图书馆将于2024年1月2日起对读者遗留在图书馆各区域的个人物品进行集中清理。现将具体措施公布如下:

1.清理范围(包括但不限于):伯川图书馆、令希图书馆内各自习室、阅览室、走廊、存包柜、北大厅等公共区域。

2.自行处理时间:即日起至2024年1月1日闭馆前。

3.遗留物品的处理办法:未及时取走的遗留物品,图书馆将统一清理,集中存放。请读者于2024年1月9日前,工作日下午14:00到总服务台认领。超过时间且无人认领的物品视为无主物品,图书馆将进行相应处理。

4.图书馆不承担因清理工作而发生的物品丢失或损坏的责任。

维护良好的学习氛围和阅览环境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,图书馆将继续为广大读者们提供优质的服务,提前预祝读者朋友们期末顺利,新年快乐。